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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的新聞  有一個外遇判決  因證據不足而不予起訴

原因是雖被告男子與外遇女子雖衣衫不整共睡一床

卻沒有證據顯示  兩人是否有發生關係(沒有直接證據)

男子還稱  因為外面下雨  淋濕了褲子到同事家更換

見同事正在熟睡  便上床想捉弄她......

每分每秒  都有人在做壞事想使壞

但被抓到是倒楣  沒被抓是好運嗎?

食品中  添加不該放的東西

又吃不死人  大家都在加  有什麼關係?

這時代教出的是怎樣的子民

怎麼會如此是非不分  還強詞奪裡呢....

這男人太賤  睜眼說瞎話

這法官太宅  只知道要證據

不明白一些基本常識

這商人沒良心  自己不吃的  全拿來賣別人

而主管機關  只有一個科員愛管閒事

其他人都在做什麼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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